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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报注意事项

时间:2017-06-25

来源:东风区检察院

录入:王海佳

审核:伍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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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1. 写清、说明被举报人的姓名、职务、工作单位地址等。举报事实应力求真实详尽(包括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主要证据、涉及人员、结果等)。  
      2. 举报可采取署名或不署名的方式。
      3. 举报信函可以用本民族文字、盲文或外文书写。
      4. 举报人应注意必要的自我保护,对所举报的内容应严格保密,遇有打击报复等情况应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,举报人不宜将同一内容的材料多处报送。
      5. 对违纪案件可直接向有关纪检部门举报。

联系地址:东风区人民检察院 邮编:1540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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